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舉改革旗幟,以無與倫比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推進改革,用全局觀念和系統思維謀劃改革,新一輪改革大潮涌起,司法體制改革也由此揚帆起航,邁上新的征程。 在司法改革的浪潮中,最高人民法院勇擔重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各項會議精神,從思想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落實改革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改革督察,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真抓實干,攻堅克難,扎實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 回望來路,經過三年多不懈努力和扎實推進,最高人民法院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司法改革舉措串點成線,主體框架已經基本搭建成型。隨著改革實踐的深入,新的成果不斷涌現,改革紅利逐漸釋放,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做出了積極貢獻。 蹄疾步穩,重點突出,全面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 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是建設高素質司法隊伍的制度保障,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必須牽住的“牛鼻子”。 去年以來,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和院黨組的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下發指導性意見、建立情況報告制度、典型經驗示范等形式,著力加強員額制改革的政策解讀、跟蹤指導、信息收集,督促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加快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截至今年1月底,全國27個省區市法院均已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約占全國法院總數的86.7%,共產生入額法官105433名,法官員額制改革試點工作基本完成。 根據中央確定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兩步走”方案,2016年上半年,全國近21萬法官基本完成法官職務套改并確定法官等級,并妥善解決了新任法官審判津貼、部分等級升高法官津貼差額補發問題。目前,全國法院正積極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第二步改革工作。截至今年1月底,北京等11個省區市已完成首批員額法官的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認和任命工作;其他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地區也已制定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實施細則或等級確定辦法,并正在組織實施。 為推動落實《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扎實推進工資制度改革,配合人社部、財政部出臺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下發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指導意見,督促指導各級法院逐步兌現各類人員工資待遇,積極推動司法警察警銜津貼發放工作。同時,會同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門制定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試點方案,會同中央政法委、財政部、人社部等部門研究制定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建立符合法官助理、書記員職位特點的職務序列。制定出臺了法官逐級遴選實施辦法,法官逐級遴選制度初步建立。研究制定司法警察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確定參照公安機關管理模式改革方向,健全司法警察招錄培養機制和警務保障體制,規范警輔人員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執行工作警務保障機制。 先行先試,改革創新,完成巡回法庭總體布局 司法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服務經濟體制改革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在以改革服務保障大局、維護法治統一上積極作為,大膽探索。2014年底,經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法院分別在深圳、沈陽成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自2015年初正式運行以來,截至2016年11月底,兩個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結案3948件,接待來訪7.2萬人次,較好地發揮了司法改革“試驗田”和“排頭兵”作用,基本實現了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的改革初衷,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受到社會各界普遍好評和充分肯定,也在國際上引發良好反響。實踐證明,中央關于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的決策是正確的。 在總結兩個巡回法庭工作的基礎上,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設巡回法庭的請示》,同意在重慶市、西安市、南京市、鄭州市增設巡回法庭。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掛牌辦公。至此,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巡回法庭總布局,實現管轄范圍全覆蓋。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的設立是中國法治建設發展史和人民司法事業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一件大事,掀開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設全新一頁,標志著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新的階段。 司法公正是人民群眾對審判機關的最大期待。為確保巡回法庭審理的每一個案件都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從優選派、嚴格選拔”的原則,選派骨干力量到巡回法庭工作。四個新設巡回法庭的庭長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任,8名副庭長組織領導經驗豐富,業務能力突出,其中3名同志曾獲“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5名同志被授予“全國審判業務專家”,36名主審法官均為審判實踐經驗豐富的業務骨干,其中11人具有博士學歷。在選派精兵強將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加強巡回法庭的審判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確保優質高效審理案件,有效防范司法腐敗。 依法治國勢如洪潮,司法改革攻堅破難,最高人民法院肩負黨中央的重托和人民的期待,將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設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固防線,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多措并舉,民主司法,推進陪審員改革試點 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是中央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指導各試點法院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開展改革試點專項督察,及時糾正改革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和偏差;指導各試點法院完成改革試點中期評估工作,周強院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得到了代表們的一致肯定;研發全國統一的人民陪審員信息管理系統,推進人民陪審員管理網絡化、規范化、便捷化;多次就加強培訓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并舉辦人民陪審員示范培訓班,組織編寫《人民陪審員履職讀本》,推動人民陪審員教育培訓工作深入開展;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介紹情況,宣傳典型;組織拍攝人民陪審員公益廣告,在中央電視臺播出,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經過一年多的努力,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從整體情況來看,試點工作呈現“四個轉變”,即:人民陪審員選任方式主要由組織推薦產生向隨機抽選轉變,參審職權由全面參審向只參與審理事實問題轉變,參審方式由3人合議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議庭陪審機制轉變,審理案件由注重陪審案件“數量”向關注陪審案件“質量”轉變。50家試點法院新選任人民陪審員9673人,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13322人,為法官員額數的4.3倍,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氣的普通群眾被選任為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廣泛,結構更加合理。2016年,50家試點法院由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結各類案件共81772件,其中,民事64917 件,刑事11642件,行政5213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大合議庭審結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624件,社會效果良好。 寒來暑往,秋收冬藏,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扎實有序推進,改革的紅利正在逐步釋放。迎著改革的曙光,全國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在司法體制改革道路上上下求索、繼續前行。 (責任編輯:user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