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瀏覽次 發布時間:2016-06-06 來源:未知
由郭鳳武主任統籌指導,張華律師、許智慧律師承辦的“農大372”系列案,系我所代理北京華奧農科玉育種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繼而衍生的一系列案件。具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合同無效申訴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植物新品種申請權屬糾紛案、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案、原農業部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中止品種權審查程序、原農業部行政復議程序等,涉及合同法、公司法、種子法等眾多法律領域和相關機構。
案涉“農大372”玉米品種,因其優異的育種和產量性狀,極具市場潛力和推廣價值,連同父母本在內的品種權益歸屬,嚴重關涉當事人市場布局和經營業績。也因如此,該系列案件被稱為中國植物新品種領域的第一大案。
通過研判案情,我們準確定位案件爭點和重點,并以華奧公司的在先合同權利為核心開展證據搜集和文書制備工作,制定了多層次和結構化的解決方案。其中,最高院申訴案件,從立案、下發再審裁定直至再審審理,承辦律師秉承勤懇、專業的工作態度,克服種種困難和障礙,歷時一年多,迎來勝訴判決,全面支持當事人的再審請求。
申訴案的全面勝訴,彰顯我所在品種權等知識產權領域的業務實力,展現出我所律師的專業涵養和執業素質,開啟律所進軍種業領域法律服務的元年,也為中國種業之興盛歷程,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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